1895年起日本統治台灣整整50年,然而,統治太魯閣族卻僅僅32年。
因為太魯閣族頑強抵抗日本人長達18年之久...

昔日,太魯閣族人非常重視生活規範(即所謂之禁忌,通稱:Gaya),
任何人都不得違反,只要一觸碰到禁忌,皆必定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故事是發生在日本據台第二年,西元1896年下旬(民前15年),
日人因不尊重我族習俗,欺負了太魯閣族(Bsuring現今秀林部落)的部落婦女,
因此,該社領袖Yakaw Payan(亞高‧白揚)斷然發動抵抗日軍行動,率部落勇士將駐守在新城的日本警察14人全數殲滅;隨即由赫赫斯(現今大禮部落)部落領袖『哈魯固那威』率各部落族人奮勇抗敵。從此族人就非常痛恨日本人,此次抗日事件為太魯閣事件戰火之火苗,即是歷史上所記載之『新城事件』。

隔年,西元1897年1月(民前14年),日人為了開發台灣高山資源,誤闖太魯閣所屬之土地,於是領軍一行人浩浩蕩蕩的進入三棧溪,然而,因不熟悉地形,整支部隊全數都被太魯閣族人殲滅。此事件為歷史上未記載之『三棧事件』。


不到一個月,西元1897年2月初(民前14年),日人一樣帶領一支軍隊進入加灣部落,同樣的,也因為不熟悉地形,整支部隊也全數都被太魯閣族人殲滅。此事件也尚未被歷史記載之『加灣事件』。

其實從日治時期,日本天皇『明治』就千萬拜託各總督一定要征服花蓮境內人口僅一萬餘人口的太魯閣族;第一任總督『樺山資紀』,雖平服台灣各族,卻惟獨無法攻克頑強的太魯閣族;第二任總督『桂太郎』,一堆陰謀詭計,但卻語言不通之因素,太魯閣族人不知道『投降』是什麼。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在中國東北降服蘇聯陸軍的大將)以及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在日本海擊潰蘇聯波羅海艦隊的大將),發動武力奇襲,利用砲擊槍射,太魯閣族尚未正面反擊,日軍幾乎斷崖落死、峭壁摔死、山崩碎死、叢林餓死,甚至土石流掩埋死。一連發生數次衝突,一次又一次的大大小小抗日事件,讓日軍最為頭疼卻又不敢動聲色的原住民族只有一個→太魯閣族。

直到發生了當時震驚全台的『威里事件』,西元1906年7月31日,日人為了經濟的利益,在現今的須美基溪大肆的砍筏樟樹,更因此讓族人大為憤怒(因太魯閣族族人視土地為家、河流是血的堅毅慓悍性格),當時在場的日軍,包含了駐守在花蓮港廳的廳長(現今縣長同等職位)也慘遭太魯閣族人殲滅。消息傳到天皇耳裏,大為震怒的調派第五任總督『佐久間佐馬太』,務必就是要治服太魯閣族。

第五任總督新上任即開始計畫兩期的理番事業,前期的理番事業是集中在隘勇線的推進與通電鐵刺網的架設工作,目的是將太魯閣族人的生活範圍縮小,例如耕地及獵場皆急遽縮小,但太魯閣族人仍不畏懼的抵抗,舉凡中央山脈屬太魯閣族群之聚落到處都爆發武裝抗爭事件。

而後期的理番事業,則是由第五任總督親自率領大軍,於西元1914年5月31日正式發動討伐太魯閣族。根據記載當時日本人動用了陸海空軍兵力另加上民伕(指已歸順日人之其他族群)總計2萬5千餘人,並使用『以番制番、以夷制夷』的方式來對抗我族僅剩2000餘人的太魯閣族壯丁及勇士。直到最後太魯閣族人因彈盡絕糧,為了保住後代子嗣最終只能棄械投降。

雖然太魯閣事件才短短80餘日即結束,卻也是台灣原住民族中抵抗日人長達十八年之英勇戰役。事件中的太魯閣族人只是為了遵循祖訓、實踐『Gaya』、捍衛土地以及努力墾荒的自我主觀,盡到自己護衛家園的責任,所以一旦進入我族領域的外人,只要破壞到我族領域內的動、植物,即視為敵人。因此付出的代價即是出草的命運。

早期太魯閣族人早就已經活躍在奇萊北峰東側的叢林山區,與土地的關係密不可分,在族人的觀念以及認知裏,始終相信大地就是我們的血、我們的根,等於就是我們的生命。因此族人懂的尊重大自然,並用共存、共享、互惠的態度和平相處,且保育的觀念極為強烈,要不是掠奪式的經濟效益前來破壞,族人的保育觀念及山林的智慧絕對強過國家公園,因為我們才是真正捍衛山林的勇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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